
郑志通律师,200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现任职于广东八骏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熟谙民事、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先后担任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清远市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古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
民商事案件方面,先后成功代理的大量民商事案件。运用睿智的法律技巧、细致扎实的工作、执着的敬业精神,最大程度的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和认可。
执业原则:严于律已,真诚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