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骏法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今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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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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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未成年保护法今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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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儿童节,在这个特殊的一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这“六大保护”全方位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体系,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

与老法相比,新法扩增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等内容,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专章,强调对于因监护缺失而身处困境的儿童,政府应兜底保障;明确未保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由民政负责;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需要设置专人专岗来负责未保工作,真正让未保工作可参考、可操作、可执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也提出了新规定,首次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纳入全国性立法。其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新未保法的施行能为未成年人织就密实的保护网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少年儿童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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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法



新未保法新增部分内容

不满16周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平台应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消费、打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未经允许,手机不能带入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校园欺凌,学校不得隐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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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住酒店,加强登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有相关犯罪记录者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相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学校不能占用假期集体补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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